Posted on Saturday, August 13, 2011

蜜蜜妈:列举;世界几大著名银行(包括中国的)


汇丰银行(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HSBC)
  香港汇丰银行是香港最大的商业银行,也是日本以外的亚洲最大的商业银行、世界最大的跨国银行之一。1995年该行的资产额3440亿美元,居世界大银行第31位。
  汇丰银行是为与中国贸易的公司提供融资服务于1864年在香港建立的。
1865年开始营业,同年在上海设立分行,尔后在天津、北京、汉口、重庆等地设立分支机构。
该行是英国人更确切地说是苏格兰人建立的。
它是英国资本对旧中国进行经济侵略并控制旧中国金融市场的机构,在中国发行纸币,垄断外汇市场。1911年后取得关、盐两税的存款权,又领导对华贷款的帝国主义银行团,提供侵略性的政治借款和铁路、矿山等经济借款。
解放后,该行在中国的分支机构除上海分行经中国政府允可经营外汇业务外,其余先后关闭。
汇丰银行在其建立的最初年代里就加紧海外活动。
1866年该行在日本设立第一家分行,并且在泰国开办第一家银行。
1880年该行在纽约创办了第一家英国银行。
19世纪、20世纪之交,汇丰银行在菲律宾、新加坡、斯里兰卡、印度和马来西亚设立了更多的行。
在此期间,该行还在伦敦、里昂、汉堡等地设立了分支机构。
在美国、法国和德国汇丰银行一直是经营年代最长久的英国银行。
  汇丰集团于伦敦成立,旗下除了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外,还有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米特兰银行有限公司、加拿大汇丰银行、马来西亚汇丰银行、中东英格兰银行、澳洲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投资银行、汇丰投资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等。

渣打银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
  渣打银行也称标准渣打银行,香港回归前大陆曾称其为麦加利银行。
它是一家总部在伦敦的英国银行,业务遍及许多国家尤其是亚洲和非洲。
其在英国的客户非常少,2004年其利润的30%来自于香港市场。
渣打银行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及香港交易所上市,并且是香港的三家发钞银行之一。
  渣打银行由两家英国海外银行合并而成,他们是英属南非标准银行(the Standard Bank of British South Africa)和印度、澳大利亚及中国渣打银行(The Chartered Bank of India, Australia and China)。
  渣打银行是一家老牌银行,在维多利亚女王的特许(即“渣打”这个字的英文原义)下于1853年建立。
1858年,渣打银行在加尔各答开出了第一家分行,孟买以及上海紧随其后。
第二年,香港分行和新加坡分行分别成立。
1900年代早期,渣打银行成为第一家获准在纽约开展业务的外国银行。
标准银行于1863年在南非伊丽莎白港(Port Elizabeth)开张。
从1890年代至1910年代期间,标准银行在非洲开设多家分行,但一部分因经营困难而被关闭。
  1957年,标准银行收购了东方银行(Eastern Bank),从而获得了其在亚丁、巴林、贝鲁特、塞浦路斯、黎巴嫩、卡塔尔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分行网点。
  到1950年代中期,标准银行在非洲已拥有约600分行及办事处。
1965年,在与原英属西非银行(Bank of British West Africa)合并后,它的网络得了充分的扩张。
英属西非银行在尼日利亚、加纳、塞拉利昂、喀麦隆和冈比亚拥有分行。
  1969年,标准银行和渣打银行合并,成立了标准渣打股票上市公司(Standard Chartered PLC)。
渣打随后收购了英国的霍奇集团(Hodge Goup)和华莱士兄弟集团(the Wallace Brothers Group)。
在渣打股票上市公司成立之后,它的分支机构又遍及欧洲、阿根廷、加拿大、巴拿马、尼泊尔和美国。
渣打收购了三家美国银行,其中包括加利福尼亚联合银行(the Union Bank of California),使得渣打获得了进入巴西和委内瑞拉的机会。
  1980年代末期,英国劳合银行(Lloyds Bank)意图对渣打进行恶意收购,但最终没有成功。
1990年代,渣打继续扩张其网络,分别于1990年、1992年、1993年和1995年在越南、柬埔寨、伊朗、坦桑尼亚和缅甸开设新的分支机构。

渣打(香港)
  渣打银行于2004年7月1日完成在香港注册的手续,并将渣打银行香港分行、Manhattan Card Company Limited, Manhattan Card Company Limited, Standard Chartered Finance Limited, Standard Chartered International Trade Products Limited及Chartered Capital Corporation Limited的业务注入在香港注册的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旗下。
但根据现行法例,只可由总公司负责发钞,因此现时仍要等待立法会修改法例,把发钞权转移至香港分公司。

渣打中国
  目前渣打银行银行在中国大陆共有8间分行,分别位于上海、北京、天津、南京、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成都和苏州分行正在筹建之中。

美联银行(Wachovia Bank)
  美国第四大银行,于2005年7月在上海成立其在亚洲的第五处办事处,由于其对中国金融市场的持续看好,上海办事处已于日前升级为分行之一。

恒生银行(Hang Seng Bank)
  恒生银行是在香港扎根的第二大银行。「恒生」二字含有「永恒生长」之意,象征其与客户和香港一同成长。恒生资本雄厚,是一间以香港及内地为业务焦点的商业银行。主要业务包括零售银行、商业银行、工商及金融机构业务、财资服务、以及私人财资管理服务。

花旗银行(Citibank)
  花旗银行是华盛顿街最古老的商业银行之一。
1812年7月16日,华盛顿政府的第一人财政总监(Commissioner of the U.S. Treasury )塞缪尔.奥斯古德(Samuel Osgood)上校与纽约的一些商人合伙创办了纽约城市银行(City bank of New York)——今日花旗集团的前身。
创建之初,纽约城市银行主要从事一些与拉丁美洲贸易有关的金融业务。
1865年7月17日,按照美国国民银行法,纽约城市银行取得了国民银行的营业执照,更名为纽约国民城市银行(National City Bank of New York)。
此后,纽约国民城市银行迅速发展成为全美最大的银行之一。
  20世纪初,纽约国民银行开始积极发展海外业务,1902年,该行在伦敦开设了它的第一家国外分行,1902年它在上海成立了美国在华的第一家银行分行,不久又相继在远东其他地区设立海外分行32家。
通过兼并万国宝通银行,纽约城市银行的海外分支网络扩大了近一倍。
到1939年,花旗银行(1927年以后,纽约城市国民银行的中文行名改为花旗银行(据我们国际结算的老师说是因为它的银行前都会悬挂一面星条旗,于是老百姓就自然称之为花旗银行了,呵呵)。
  花旗银行是美国VISA卡与万事达卡的最主要发行者之一。
1977年,花旗银行率先大规模将ATM机引入银行系统,目前,花旗银行已是美国最大的信用卡发行者。
为把零售金融业务推向全球化同时扩展分销渠道,花旗集团于2000年11月收购Associates First Capital设于15个国家的共2,600家分行,成为全球首屈一指的零售金融企业。
  1955年3月,花旗银行兼并了纽约第一国民银行,同时更名为第一花旗银行(First National City Bank of New York)。
合并后的第一花旗银行成为仅次于美洲银行和大通曼哈顿银行的美国第三大银行,1962年第一花旗银行更名为第一国民城市银行(First National City Bank)。
1961年第一花旗银行率先推出了大额可转换定期存单(CD)业务。
  以红色雨伞为标志的花旗集团旗下的主要品牌包括:花旗银行、旅行家集团、所罗门美邦、CitiFinancial及Primerica金融服务公司。
集团2000年的核心收入达140亿美元,2001年收入达146亿美元,为全球盈利最高及财政最稳健的公司之一,其股本总值达880亿美元(2001年),一般股本回报率为20%。
雄厚的资本促使集团能运筹帷幄,顺利过渡逆境并于不同的经济环境中大展鸿图。在2001年、2002年《商业周刊》评选的全球1000家公司排名中,花旗集团皆名列第5位,在全球金融界中排名第一。

中国银行(Bank of China)的世界各地支行
  成立于1912年的中国银行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它是中国第一家在亚、欧、澳、非、南美、北美六大洲均设有机构的银行。目前中国银行拥有 14,369个境内机构和 557个境外分支机构,建立起了全球布局的金融服务网络。在香港和澳门,中国银行还是当地的发钞行之一。

巴克莱银行(Barclays Bank)
日本瑞穗银行(MIZUHO Bank)
纽约银行(The Bank of New York)
荷兰银行(ABN Bank)
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
韩亚银行(Korea-Asia Bank),韩国第三大银行。
新韩银行
韩兴银行(中国分行在天津)
东京三菱银行(The Bank of Tokyo-Mitsubishi)
德国商业银行
韩国中小企业银行(中国分行在天津,青岛也有)
新加坡大华银行(United Oversea Bank,UOB,中国分行在广州)
法国兴业银行(中国分行在广州)
德意志银行
东亚银行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